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适合各地实际的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和倍增作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明确将数据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构建相应的权利义务体系。 当前,我国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的价值化实践不断加快。但部分地方和企业在推动数据价值化过程中仍面临困惑和挑战,亟需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明确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价值化的共性路径,指导相关主体有效参与数据价值化工作。 本报告提出四大核心观点:一是总结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的“三化”共性路径;二是梳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和依场景授权三大模式;三是界定企业数据产品的衍生品、工具和服务三大形态;四是从供给、流动、利用和安全等方面提出促进数据价值化发展的建议,为数据价值化管理、建设和运营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