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规则科普
上交所主板 · 上交所科创板 · 深交所主板 · 深交所创业板
(依据2023年修订的交易规则整理)
一、什么是“严重异常波动”?
“严重异常波动”是指股票在连续多个交易日内,价格涨跌幅偏离相关指数、换手率等指标远超正常范围,出现极端波动的情形。交易所会对此类股票进行特别监控,公布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信息,并要求上市公司核查披露。
二、上交所主板严重异常波动规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第5.4.3条,主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 连续10个交易日内出现4次同向异常波动(异常波动:连续3日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负20%);
- 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100%或负50%;
- 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200%或负70%;
- 证监会或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上交所科创板严重异常波动规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第6.1.11条,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 连续10个交易日内出现3次同向异常波动(科创板异常波动:连续3日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负30%);
- 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100%或负50%;
- 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200%或负70%;
- 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科创板特别说明:
1. 科创板股票涨跌幅限制为20%,因此异常波动阈值(正负30%)高于主板(正负20%);
2.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科创板股票(新股上市前5日)不纳入严重异常波动指标计算;
3. 科创板股票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4. 严重异常波动指标自公布的次一交易日或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深交所主板严重异常波动规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第5.4.4条,主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 连续10个交易日内出现4次同向异常波动(异常波动:连续3日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负20%);
- 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100%或负50%;
- 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200%或负70%;
- 证监会或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深交所创业板严重异常波动规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第5.4.4条,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 连续10个交易日内出现3次同向异常波动(创业板异常波动:连续3日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负30%);
- 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100%或负50%;
- 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200%或负70%;
- 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六、各板块规则对比总表
| 对比维度 | 上交所主板 | 上交所科创板 | 深交所主板 | 深交所创业板 |
| 涨跌幅限制 | 10% | 20% | 10% | 20% |
| 异常波动标准 | 连续3日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负20% | 连续3日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负30% | 连续3日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负20% | 连续3日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负30% |
| 严重异常波动 (10日内出现次数) | 4次 | 3次 | 4次 | 3次 |
| 10日涨跌幅偏离值累计 | 正100% 或 负50% | |||
| 30日涨跌幅偏离值累计 | 正200% 或 负70% | |||
| 是否进入风险警示板 | 是 | 否 | 是 | 是(但涨跌幅仍为20%) |
七、交易所采取的处理措施
当股票被认定为严重异常波动后,交易所会采取以下措施:
- 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信息;
- 要求上市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时核查并发布公告;
- 经上市公司核查后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也无法对异常波动原因作出合理解释的,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加强异常交易监控,并要求会员(证券公司)向客户提示风险;
- 本所可以采取限制交易、强制停牌等处置措施。
八、投资者注意事项
- 不要盲目跟风: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风险极大,追涨杀跌容易造成重大损失;
- 关注公司公告:上市公司会发布核查公告,留意是否有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了解不同板块规则:科创板、创业板的阈值更高,波动容忍度更大,但风险也更高;
- 理性投资: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策,避免参与过度投机。
总结: 严重异常波动是交易所对极端市场行为的“警报器”。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主板规则基本一致;科创板和创业板因为涨跌幅限制更高(20%),异常波动阈值也相应提高到正负30%,且10日内出现3次即构成严重异常波动(主板需要4次)。投资者应根据不同板块的特点,理性看待,避免盲目跟风。
本内容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